山東日照: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購新房給予購房補貼

3月25日,據微信公衆號“日照市住建局”,山東省日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召開《關於促進日照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新聞通氣會,向社會公衆發佈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並解讀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主要對新市民購房補貼(含城鄉二孩及以上家庭)、青年人才購房補貼、推行貨幣化和“房票+購房優惠券”安置方式、公積金貸款支持、“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現房)補貼政策”“支持‘以舊換新’”“鼓勵及時辦理不動產權證”等十個方面優惠政策進行了明確。

其中,符合條件的新市民(含城鄉二孩及以上家庭)、青年人才等可以申請政府發放的購房優惠券補貼,補貼數額爲購房款總額的20%,購買現房並直接辦證的,優惠券可用於抵頂首付款的50%。

同時,《若干措施》規定,除執行落實國家和省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外,發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新購買面積爲90—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僅限現房,不含預售房屋),繳納契稅並辦理不動產權證的,給予購房補貼,補貼標準爲實際繳納的契稅與按1%稅率計算的差額。2024年12月31日前,繳納契稅並辦理商品住房、拆遷分戶房不動產權證書的自然人(多產權人的,爲第一順位自然人),按照實際承擔契稅額50%的比例發放不動產辦證消費券(本項政策與本文件其他條款政策不能重複享受)。

《若干措施》在公積金方面也提出了6項支持政策,2025年3月31日前,在日照市購買首套和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保持一致。借款申請人及配偶雙方滿足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單方滿足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提高至60萬元。

對於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借款申請人及配偶雙方滿足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100萬元,單方滿足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80萬元。

此外,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裝配式住宅、高品質住宅,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即借款申請人及配偶雙方滿足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96萬元,單方滿足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72萬元。高品質住宅以住建部門認定爲準。

以下爲政策全文:

關於促進日照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爲充分釋放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適應生態宜居海濱城市發展旅遊度假、擇居康養、平臺經濟、服務外包、新興製造業等人口集聚業態及其人才集聚需要,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新市民購房補貼

本措施發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以下日照市轄區內農村轉移人口進城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開發企業“以舊換新”收購的二手房,下同),給予購房優惠券補貼,補貼數額爲購房款總額的20%,購買現房並直接辦證的,補貼額度可用於抵頂首付款的50%:(1)農村適齡兒童接受城市集聚教育資源;(2)農村大齡青年在城市結婚居住;(3)土地流轉託管後在城市有穩定工作的進城務工農民;(4)將現有農村住房改造爲民宿等經營性租賃住房後到城市居住等情形。

城鄉二孩及以上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不限於首套房),參照執行上述補貼政策。

二、青年人才購房補貼

日照市各類單位全職引進並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全日制本科以上畢業生和單位急需並代爲申請的各類人才,本政策發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本人或其家庭在日照市首次購買商品住房可申請青年人才購房優惠券,補貼數額爲購房款總額的20%,購買現房並直接辦證的,優惠券可用於抵頂首付款的50%。

本條與《日照市出讓土地配建高層次人才住房實施意見(試行)》(日政辦發〔2023〕15號)相關政策不疊加使用。

三、推行貨幣化和“房票+購房優惠券”安置方式

各區縣、功能區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屋徵收工作中,鼓勵貨幣化和現房安置,用好“房票”安置方式,控制新建安置房比例。選擇“房票”安置方式的,給予購房優惠券補貼,補貼數額爲購房款總額的20%,購買現房並直接辦證的,優惠券可用於抵頂首付款的50%。

四、支持收購存量房屋

支持各類企業收購存量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作爲保障性租賃住房、長租房、人才住房或物業經營性用房,以及按照《日照市日租房管理服務指導意見》等文件規定,發展康養、旅遊度假項目,擴大康養、休閒、度假等功能型住房消費。

五、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現房)補貼政策

執行落實國家和省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本政策發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新購買面積爲90-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僅限現房,不含預售房屋),繳納契稅並辦理不動產權證的,給予購房補貼,補貼標準爲實際繳納的契稅與按1%稅率計算的差額。

六、支持“以舊換新”

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以舊換新”業務,收購的存量住房可以採取辦理轉移預告登記的方式完成二手房買賣流程。開發企業已足額支付二手房收購款項,後續二手房再出售時,對二手房購房人給予房款20%的購房優惠券補貼。二手房售房時間可參考不動產登記部門轉移登記或轉移預告登記時間;“以舊換新”購房時間以新建商品房網籤備案時間爲準。

七、鼓勵及時辦理不動產權證

2024年12月31日前,繳納契稅並辦理商品住房、拆遷分戶房不動產權證書的自然人(多產權人的,爲第一順位自然人),按照實際承擔契稅額50%的比例發放不動產辦證消費券。不動產辦證消費券自領取之日起90日內(以平臺發放消費券標註時間爲準)消費有效,逾期作廢。不動產辦證消費券商家包含市內商超、家電、加油站、汽車銷售、餐飲企業等具備電子消費券使用條件的限額以上商貿納統單位。本項政策與本文件其他條款政策不能重複享受。

八、公積金支持政策

(1)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本市購買首套和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保持一致。借款申請人及配偶雙方滿足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單方滿足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提高至60萬元。

(2)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借款申請人及配偶雙方滿足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100萬元,單方滿足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80萬元。

(3)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裝配式住宅、高品質住宅,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即借款申請人及配偶雙方滿足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96萬元,單方滿足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72萬元。高品質住宅以住建部門認定爲準。

(4)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計算倍數。可貸額度=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餘額x20倍+配偶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餘額x20倍。

(5)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條件。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條件由“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調整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6)優化商業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商轉公)申辦條件。本市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從未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或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的,可申請辦理商轉公業務。不再規定“借款申請人應爲2017年1月1日後辦理商業住房貸款的借款人,且借款申請人及配偶未辦理過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本條第(1)至(3)款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第(4)和(5)款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第(6)款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同時適用二孩及以上家庭、裝配式住宅、高品質住宅、青年人才政策等多項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支持政策的,不疊加計算,以其中最高的貸款額度爲準。

九、支持多樣化住房需求

科學研判市場需求,合理控制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優化土地規劃條件,引導企業開發差異化住宅產品,建設好房子,滿足市場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到重點地區推介生態宜居海濱城市品牌和高質量房產項目,對來日照參加展會、賽事、文旅等活動的人員,可組織購房優惠券抽獎活動。

十、明確房地產項目範圍

可使用購房優惠券的房地產項目名單,由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提出,經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備案後向社會公示。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房產中收用的購房優惠券,按相關規定向項目所在地財政部門申請兌換,兌換時間截至2026年12月31日。

本措施自2024年3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文內有具體實施時間的,按照具體條文執行。文內1一3條,不疊加計算,以最高優惠券補貼額度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