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1案例入選
2月21日,記者從西安市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發佈8件“檢察機關加強民生司法保障”典型案例。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檢察院督促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案入選。
2024年4月,餘某某嘗試註冊某外賣軟件騎手,但該軟件提示不符合平臺服務規定,無法註冊。餘某某懷疑可能由於自己16歲時的犯罪記錄未封存,導致就業困難,遂向原承辦案件的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尋求幫助,但問題未得到解決。於是,餘某某向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請,請求檢察機關針對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在其所涉刑事案件中落實情況開展監督。
接到餘某某法律監督申請後,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發現,餘某某16歲時曾因犯搶劫罪被判處刑罰同時宣告緩刑,依照相關規定,應當對其犯罪記錄予以封存。餘某某求職遭拒絕,很可能與犯罪記錄未妥善封存有關,檢察機關應當調查覈實。
隨後,長安區人民檢察院向同級公安機關、人民法院覈實有關情況。經覈實,公安機關在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中存在個別不到位問題。檢察機關向公安機關提出檢察建議,要求爲餘某某依法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並對既往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情況進行全面排查,規範封存、查詢和證明出具流程。去年7月5日,公安機關書面回覆,已爲餘某某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針對檢察建議提出的問題開展了全面摸排,未發現其他違規泄露問題。
針對本案反映出的問題,西安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同級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封存情況專項摸排,監督公安、法院依法封存“應封未封”未成年人犯罪記錄4件、撤銷已公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律文書4份。
“我們協同團委、民政等部門,對包括餘某某在內的數名‘應封未封’影響就業的未成年人開展就業技能培訓,並聯系市場監管等部門爲其拓展就業渠道。目前,上述人員均已順利就業。”西安市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記者 張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