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周政提起公訴

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周政涉嫌受賄、貪污、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西省運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運城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政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周政利用擔任杭州中糧美特容器有限公司總經理,中糧包裝有限公司總經理,中糧置地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大悅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身爲國有公司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周政一人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