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延續減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近日,省財政廳、省委宣傳部印發《關於延續減徵文化事業建設費有關事項的通知》。今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歸屬省級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徵。

該通知要求,全省各級財政部門將圍繞推進文化強國統籌安排資金,根據宣傳思想文化事業需要予以支持,確保相關工作和重大項目順利進行。各級相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精心抓好實施,強化宣傳輔導,確保減徵政策落實到位。

該通知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到通知發佈之日,今年已徵的應予減免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可抵減繳費人以後應繳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或予以退還。

來源:山西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