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佈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

觀點網訊:12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轉發市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制訂的《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的通知。

本實施辦法所適用的新能源汽車,是指已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或國家其他相關車型目錄,在本市使用,符合本實施辦法管理規定的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本市公交汽車、巡遊出租車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不適用本實施辦法。

通知指出,上海市在非營業性客車總量控制的原則下,對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用於非營運的,免費發放專用牌照額度。使用專用牌照額度註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報廢以及辦理轉讓和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失竊手續的,專用牌照額度自動作廢。

使用專用牌照額度註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報廢以及辦理轉讓和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失竊手續的,專用牌照額度自動作廢。

本實施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