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修訂印發“滬牌”拍賣規定 連繳1年社保或個稅可拍牌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2月30日晚,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修訂後的《上海市非營業性客車額度拍賣管理規定》,具備以下條件的個人,可以申請參加拍賣:(一)本市戶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證明且自申請之日前已在本市連續繳納滿1年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二)未持有客車額度證明;(三)未擁有使用客車額度註冊登記的機動車;(四)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五)自申請之日前1年內不存在相關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錄;(六)經聯席會議提出報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條件。

編輯 俞金旻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