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櫃公司老董賄賂陸高官 被起訴貪污

御頂集團前董事長鍾爵。(資料照)

大陸蘇州市政府欲徵收上櫃公司御頂國際位於大陸的子公司宏茂光電,原核定補償金額人民幣3250萬元,但時任御頂國際董事鍾爵對負責處理拆遷事宜的蘇州拆遷辦最高負責人張主任、毛主席等人行賄,將補償金調高,並從調高金額撥出145萬作爲對價,被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

檢方調查,鍾爵受御頂國際授權處理蘇州拆遷辦徵收宏茂光電事宜。鍾明知補償金額已覈定爲人民幣3250萬,卻透過中間人牽線,行賄負責處理拆遷事宜的蘇州拆遷辦最高負責人張主任、毛主席等人。

衆人商議以人民幣4500萬元作爲宏茂公司補償金額,鍾爵並配合調高實際上報補償金額,將多餘部分的145萬餘人民幣作爲賄賂張主任、毛主席的價金。

鍾爵爲償還擔任背書人的保證債務共1350萬臺幣,還找來朋友竄改資料,將御頂集團旗下的餐飲館業交付月租金50萬拿來償還債務,另,並製作不實財報以隱瞞犯行,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刑法僞造文書罪、刑法背信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