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成功 美國銀行免罰12.7億美元

聯邦上訴法庭同意美國銀行方面說詞,認爲美國政府並未就案件提供充分的證據,因此駁回原裁定。(圖:陳子巖攝)

美國銀行被控出售不良貸款提供錯誤訊息,在2013年被判要支付12.7億美元罰金,該裁決今天遭聯邦上訴法庭駁回。(圖:陳子巖攝)

美國政府針對金融海嘯期間,銀行對不良貸款責任的追究行動,今天踢到鐵板,一個聯邦上訴法庭駁回先前法院裁決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 )需要爲出售不良貸款提供錯誤訊息而支付12.7億美元罰金的決定,宣告美國銀行上訴成功。

根據華爾街日報報導,聯邦上訴法庭同意美國銀行方面的說詞,認爲美國政府並未就案件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美國銀行故意詐欺,因此駁回原裁定。

這起民事訴訟是在2012年,由紐約曼哈頓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提出,指控美國銀行旗下全國金融集團(Countrywide Financial Corp. )在金融危機之前推出名爲「Hustle」的計劃網羅大量劣質貸款,主要是重量不重質的產品,並且在銷售給兩大房屋貸款機構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時,錯誤的提供訊息,從而導致金融危機時,動用到政府預算提供金援

2013年審理本案的一個陪審團,裁定美國銀行須負起詐欺責任。美國銀行則對本案提出上訴。

華爾街日報報導指,聯邦上訴法庭認爲,政府並沒有證明當該集團在和這兩大房貸機構簽約時,刻意詐欺,這也是案件是否成立的決定性關鍵

上訴法庭駁回原裁決後,不但美國銀行免罰原本全國金融集團的前任高管Rebecca Mairone被判要支付100萬美元的民事罰款也同時宣告取消。

儘管近年來美國政府追究2008年金融海嘯期間多家金融機構的訴訟行動持續告捷,但今天的判決讓美國政府的行動受挫,而最初提告的曼哈頓聯邦檢察官辦公室並未就判決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