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找到人夫偷情牀戰10次性愛片 小三反咬正宮還慘賠
法院認爲小三無法證明影片是非法取得,判決應賠償正宮35萬元遮羞費。(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高雄市一名人妻,108年間發現丈夫在外養小三,事後又在丈夫電腦中發現兩人共同出遊以及10次牀戰的性愛影片,立刻對小三提告要求賠償150萬元,但小三不甘示弱,反控正宮非法竊取影片資料,但法院認爲,小三無法證明影片是非法取得,判決應賠償正宮35萬元遮羞費。
根據判書記載,人妻和丈夫已經結婚13年,並育有3 名未成年子女,但妻子在108年間,發現丈夫在外有小三,立刻提出離婚要求,並於於108 年10月4 日籤立離婚協議書,但丈夫卻未依協議書賠償,還多次藉故拖延,因此兩人並未辦理離婚登記。
人妻指控,後來他發現丈夫與小三共同出遊之照片及影片,分門別類存電腦內,包括與小三與丈夫13次出遊時間及日期,甚至還竟發現小三與通姦之性愛影片,次數多達10次,顯示兩人已逾越正常男女交友分際外,更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
但是小三表示,照片及影片爲兩人私密性影片,非保存在任何人可自由取得之處所,且都存在保存於男方私人電腦中,且該電腦設有密碼保護,並未對外泄漏給他人,她發現是正宮的弟弟在109 年4 月間侵入電腦而竊取,因此也要求賠償200萬元。
人夫則辯解,她和小三是參加扶輪社認識,並在108 年2、3 月開始交往,當初只是一般社團朋友互有好感,當時爲了要追求她,當然會講對我有利的說詞,而且她和我交往、發生性行爲時,都知道我在談離婚。
法院調查,小三自己承認是性愛影片女主角,但卻無法舉證正宮是非法取得影片、照片等證物,沒有賠償的理由,經審酌後,判決小三要賠正宮35萬,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