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少婦偷情做愛3次後 激情夫殺老公
宜蘭縣一名31歲的黃姓婦人,因爲覬覦丈夫李姓男子的1300萬房產與保險金,所以2011年七夕與20歲的外遇對象黃男做愛時,故意用激將法逼他把先生殺掉;兩人當天做愛3次後,晚間黃男就以80萬元利誘潘姓死黨和他一起把李男殺死。
據瞭解,少婦是在6年前嫁給職業爲汽車零件送貨員的李男,夫妻倆有一個孩子。婚後少婦在住處一樓經營早餐店,黃男因爲常前往光顧而和她熟識,而後兩人以乾姐弟相稱,少婦還讓黃男住到家裡,並在去年1月發生婚外情。
宜蘭地方法院在30日審理此案,黃男回憶事發當天她和少婦發生性行爲時,女方頻頻以難道黃願意讓李男碰她的身體嗎?以及要求黃趕快令李男消失不見等話激他,被激到的黃男因此就在當晚和潘姓友人聯手用椅子猛砸李男,並將其勒死。
而在庭上,辯方律師詢問黃男,爲什麼既沒錢又沒專業還會被少婦看上時,他先是回答不知道,反正女方就是喜歡他;緊接着律師再問,你的性能力很強嗎?黃男竟答覆,「是啊,還滿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