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子平「領中國身分證」被除籍 陸委會:可依法提行政救濟

邵子平決定提出行政訴訟,告內政部移民署和移民署長邱豐光。(圖/翻攝自微博,下同)

記者朱世凱綜合報導

臺灣法學專家邵子平因爲取得中國身分證,被廢止在臺灣地區戶籍,目前正在籌備返臺提出行政訴訟。大陸委員會今(9)日表示,邵先生未來應先以中國大陸人民身分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許可後纔可入境;若不服內政部的處分,得依訴願法、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救濟

陸委會表示,經瞭解,邵子平先生已取得中國大陸身分,爰內政部於108年3月間依「廢止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戶籍作業要點規定通報戶政事務所註銷其臺灣戶籍。

陸委會再指,邵子平先生未來要到臺灣,應以中國大陸人民身分「依法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許可後才能入境。如果邵子平先生對內政部所爲之行政處分有所不服,得依訴願法、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救濟。

陸委會提到,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爲特別之規定」。兩岸條例即依此授權規範兩岸人民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的特別立法。

陸委會接着說,依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臺灣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護照。「違反者,喪失臺灣人民身分及其在臺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惟因臺灣人民身分所負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陸委會最後補充,其立法目的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考量,及避免形成雙重身分,造成權利義務重疊或衝突

香港媒體明報》報導,邵子平認爲,臺灣取消自己的戶籍,違反臺灣《憲法》,嚴重損害他的經濟利益,以及踐踏政治權利,「我有臺灣戶籍幾十年了!註銷我在臺灣的戶籍,我健保、退休金都不能領!最重要的是,我依法應享有的選舉權、罷免權等政治權益都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