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包娼包賭 巡官劉維中50萬交保

檢調偵辦臺北市警局巡官涉嫌包娼包賭案,15日大動作約談包括臺北市副議長葉林傳辦公室主任「江野」林晴紀(左)等人到案,林復訊後被無保請回。(翻攝畫面)

檢調懷疑,臺北市議會副議長葉林傳的辦公室主任「江野」林晴紀、前主任張翰明擔任色情業者股東,自2009年迄今涉嫌勾結、行賄松山分局巡官劉維中,包庇中山區7家特種行業業者,15日約談劉員及任職半套店的劉員女兒、林男、張男及業者共36人,檢方16日訊後諭令劉員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臺北市警局指出,劉姓巡官於中山分局服務期間,涉犯妨害風化罪,該局獲悉後主動調查,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至該員警住家及辦公處所實施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

劉員經訊問後裁定50萬元交保並禁止出境出海,有關劉員涉案重大,北市警依警察人事條例報請予以停職,並從嚴追究相關考監人員的行政責任。劉員女兒、林晴紀、張翰明3人無保請回,許、蔡、王姓3名業者各以20至40萬元交保,其餘員工及幹部各以1萬元至10萬元交保或請回。

本案爆發後,因爲被指控的店家,是10年前營業,轄區中山警分局也立即啓動內部調查,釐清各管區的狀態。

被點名的特種行業,包括中山區「欣欣」電子游藝場、禮服酒店「艾美」、半套店「御之殿」共7家業者,自2009年間起按月或3節,以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金額行賄轄區警員劉維中,藉此換取事先泄漏臨檢訊息通風報信,包庇不舉發,涉嫌貪污、行賄等罪。

北檢15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檢警調兵分70路前往劉員辦公室等處搜索,約談劉員及業者36人到案。據瞭解,檢調懷疑,業者行賄時間長達10多年,懷疑不止劉員涉案,劉員亦可能擔任「白手套」居間打點其他警員,擴大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