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棄土案無罪遭撤銷 徐耀昌:司法會還我清白

苗栗縣徐耀昌迴應,對案件信心司法一定會還我清白。(本報資料照片

苗栗縣長徐耀昌擔任頭份鎮長期間,遭控販售不實棄土證明圖利業者1291萬元,一審遭判刑9年、褫奪公權6年,二審逆轉無罪,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26日苗栗縣長徐耀昌迴應,尚未收到判決書,但對案件有信心,司法一定會還我清白。

徐耀昌遭控涉及棄土案,纏訟多年,去年高院審理後認爲,頭份鎮公所當年已先函請縣府同意廠商進土,且被查詢進土情事時更據實查覆,沒有違法情事,二審改判無罪,但最高法院認爲,原判決認定事實與卷證資料不相符合,有必要再調查釐清,因此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