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人頭詐領17萬餘助理費 桃議員朱珍瑤和母妹、阿姨4人起訴

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朱珍瑤被控以李姓阿姨爲「人頭」詐領助理補助費,從2018年12月下旬起至2019年5月底止,總計詐領17萬7278元,桃園地檢署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分別將朱珍瑤、朱的李姓母親、朱的李姓妹妹及「人頭」李姓阿姨提起公訴。

起訴事實指出,朱珍瑤於2018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25日止擔任第二屆桃園市議會議員,並於2022年12月25日起迄今,續任第三屆桃園市議會議員,僱用母親、妹妹爲議員公費助理,由母親負責財務及總務等工作,李姓妹妹則擔任行政秘書及出納等工作。

朱女等母女3人,明知市議員的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均由桃園市議會編列預算支付,並非議員薪資的一部分,也不是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應實際支付與實際擔任公費助理工作者。詎朱女等人,明知李姓阿姨並非朱的助理,也未實際支領助理薪資,竟基於使公務員將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的公文書及意圖爲自己不法所有,共同基於利用職務上機會以詐術使人將財物交付等犯意,由阿姨申辦臺銀帳戶後,將存摺、印章、金融卡及身分證影本交給朱母,並同意或授權由他人在聘書上代爲簽名。

朱女於2019年1月4日前取得阿姨的證件等基本資料後,指示妹妹製作內容略記載聘用李阿姨爲公費助理、聘期自2018年12月25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每月酬金(薪資)3萬5000元至3萬元等不實事項的聘書及桃園市議會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經朱女簽名後,並同相關文件由妹妹送交桃園市議會申請公費助理補助。

朱母自2019年1月8日起,將每月陸續匯入的議員助理費、春節慰勞金等分4次提領共8萬3205元,並於同年4月3日將上個月的助理費3萬5000元轉存到自己的戶頭後,轉帳匯入朱女妹妹的戶頭內,於李阿姨帳戶內總共詐領議員公費助理補助款17萬7278元供朱母女3人私用。

檢方偵查時,朱珍瑤供稱,阿姨不用進服務處,只需負責在捷運永寧站外發放競選期間剩餘的面紙云云;李姓阿姨也表示,每週有3、4天都在永寧站外發面紙,工作時間不一定等,不過檢方根據阿姨悠遊卡搭乘資料,追查出阿姨是在選舉結束、朱女已就任議員後,纔在非服務轄區外的地點發放競選面紙,很難想像有何效益。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朱珍瑤被控利用阿姨擔任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補助款17萬餘元,桃園地檢署偵結,將朱珍瑤、朱母、及朱的妹妹及阿姨依貪污等罪嫌起訴。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