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子島區段徵收 擬修改剔除規定
臺北市地政局因應社子島自救會盼擴大保存聚落,研擬取消同意區段徵收比例限制,9大聚落內被劃入區段徵收的土地,只要有土地所有權人反對就剔除。(臺北市地政局提供/黃敬文臺北傳真)
社子島開發案進入區段徵收階段,臺北市地政局因應自救會盼擴大保存聚落,研擬取消同意比例限制,9大聚落內被劃入區段徵收的土地,只要有土地所有權人反對就剔除,地政局表示,向市長蔣萬安報告後,預計月底提報內政部審覈。
現行社子島「剔除區段徵收原則」,包括必須符合土地所有權人及持有面積過半、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不影響防洪計劃及主要計劃等3項,截至10月27日止,共有375人申請不納入區段徵收,其中有183名地主、涉及地號共202筆,依相鄰地號整併爲132處,土地面積爲3.86萬平方公尺,佔社子島全區1.28%。
地政局昨到議會工務委員會專案報告社子島開發進度,局長陳信良表示,迴應自救會需求及地方民衆聲音,以擴大聚落保存的概念,研擬修改9大聚落內剔除區段徵收規定,但聚落之外的土地仍依原本的剔除原則辦理。
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長黃羣指出,目前的原則是1969年前就存在於俗稱「9大聚落」的合法房屋聚落範圍內,且不影響防洪計劃及主要計劃,只要有地主提出申請剔除,即取消土地所有權不同意比例限制,將整筆土地剔除。
黃羣表示,取消不同意比例限制後,9大聚落將有50幾筆土地符合剔除條件,未來自主開發時容積從225%降爲120%,並須回饋土地20%供公共設施空間使用,與參與區段徵收的回饋機制差不多,但由於部分土地面積過小,且受到高低差、出入、填土及擋土問題,另外還有排水設施區需要處理,留下的土地是否過小無法利用,將是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的審查重點,預計11月中向蔣萬安報告,最快月底函覆內政部。
工務委員會第一召集人、議員陳政忠提醒,地主成功申請剔除區段徵收後,是否會造成整個區段徵收受到影響,市府應強化與地主間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