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區段徵收? 內政部:絕非惡法 不宜輕言廢除
▲內政部22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區段徵收不宜廢除的原因。(圖/記者洪欣慈攝)
針對日前大埔抗議民衆要求政府廢除區段徵收的訴求,內政部22日下午於例行記者會中提出迴應。政務次長蕭家淇表示,區段徵收是在國土規劃架構下,進行都市土地開發新社區之有效開發方式,兼顧地主權益及社會公平正義原則,不宜輕言廢除,也絕非惡法。
蕭家淇表示,被區段徵收的土地所有權人除了可以選擇領取補償外,也可以選擇領回土地,相較於一般徵收只能領取補償,更能兼顧民衆利益,截至101年度爲止,全國共辦理完成區段徵收的地區已有95區,高鐵5個車站特定區、臺北大學校區、新板橋車站特定區等重大建設,也包含其中。
他強調,每一個土地徵收案在地方政府同意提案後,內政部都會再做審議,也不是每件土地徵收案內政部都會予以實施,仍舊需評估其公益性和必要性,區段徵收對於促進經濟發展、土地合理利用皆有其必要性,絕非如部分民衆形容的是一條「惡法」,不能輕言廢除。
至於是否因應各界意見,考慮修改土地徵收條例?蕭家淇表示,由於土地徵收條例去年才修法過一次,在徵收的程序及目的上已訂定得更爲嚴謹,目前看起來法條並沒有太大問題,沒有修法的急迫性,若民間有其他實質建議,內政部仍會接受,也會重新檢視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