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 即起免附紙本相關證明書

內政部長林右昌(右)。(資料照,姚志平攝)

內政部長林右昌1日表示,爲落實政府數位化服務轉型,以及簡化申辦地政業務需檢附的文件,即日起,民衆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後,向地政事務所申辦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時,不用再檢附紙本遺產稅或贈與稅相關證明書,地政事務所可直接線上查驗,提供民衆更便利的服務。

林右昌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民衆必須先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並經國稅局核發繳清、免稅或不計入總額等證明書後,才能向地政事務所申請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

爲提供簡政便民服務,內政部自今年10月1日起,申辦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時,民衆只要提供國稅局核發前述證明書右上方的「案號」,地政事務所即可透過內部系統線上查驗證明書電子檔等資料,以替代原本應檢附的紙本文件

林右昌指出,內政部近年持續與財政部合作,建置地政機關與稅捐機關間網路連線,去年7月已經推行土地增值稅、契稅等完稅文件的線上查驗,即日起再擴大至遺產稅、贈與稅,歡迎民衆多加利用,相關資訊可向當地地政或稅捐、國稅機關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