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就醫檢查遭駁回 胡曉菁律師質疑檢方「押人取供」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等人被控行賄獄政人員案,臺北地院下午將首開準備程序庭,胡曉菁委任律師陳筱屏表示,此案從起訴到開庭拖延甚久,且在律見過程中律師都遭重重刁難,這其中是否涉嫌押人取供,令人質疑。

北監疑似收賄案,律師質疑押人取供。(圖/資料照)

臺北地檢署偵辦獄政弊案,認定前東森國際集團總裁王令麟等受刑人,涉嫌行賄前臺北監獄典獄長蘇清俊等獄政首長官員,進而在獄中享有特權,依貪污罪等起訴23名涉案人,臺北地院在今年1月12日召開延押庭法官認爲臺北監獄前典獄長蘇清俊、王令麟特助胡曉菁及臺中前典獄長趙崇智仍然不承認犯行,有逃亡、串證之虞,繼續將3人羈押禁見。

胡曉菁的委任律師陳筱屏表示,此案並未被法院列爲重大社會矚目案件,是依照一般案件來分案,但她的當事人胡曉菁卻被認定是「特殊人物」還受到「特殊待遇」,不僅查房頻率遠高於其他人,連律師接見也得要特別檢查及安排,相當不尋常。此外,胡曉菁遭到羈押之前曾做過健康檢查,發現癌症指數明顯超標,醫生叮嚀應儘快追蹤檢查,如今她在看守所內不僅感冒始終無法痊癒,皮膚也有出現紅疹現象,看守所內明明沒有足夠的醫療設備,但想申請到外面醫院就診檢查竟也遭到駁回,難道真要放任當事人的病情惡化到無可挽回的地步嗎?

陳筱屏並質疑說,如果繼續羈押禁見的理由是擔心串證,那不是應該要儘快地進行交叉詰問,儘速將疑點一一釐清嗎?但如今她的當事人又被延押了兩個月卻遲遲不開庭,只是把人關起來,不僅沒有什麼意義,也無法解決問題,更有押人取供之嫌;陳筱屏也強調,胡曉菁有做過的事情,都已在偵察過程中向檢方承認,但也只是像一般人會在三大節日禮貌性地送禮性質,並沒有行賄的對價關係,其他不是胡曉菁所做的,更不應該都算在她頭上

至於全案王令麟方面,其委任律師謝協昌則表示,檢方所指的行賄時間,蘇清俊已經派任到綠島監獄,哪來職務上行爲之對價關係?且三節送禮是特助胡曉菁的個人所爲,也只不過是朋友之間的贈禮性質,至於王令麟被指在獄中享有特權一事,更完全不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