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局:加強汽車遠程升級召回監管
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5日發佈《進一步加強汽車遠程升級(OTA)技術召回監管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即日起所有采用OTA方式對已售車輛開展技術服務活動的生產者,都應按照《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及《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向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備案。
對於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實施的OTA技術服務活動,《通知》明確生產者應於2020年12月31日前補充備案。
《通知》要求,對於採用OTA方式消除汽車產品缺陷、實施召回的行爲,生產者也應制定召回計劃,向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備案,依法履行召回主體責任。同時,當車輛在中國市場發生被入侵、遠程控制等安全事故時,生產者應立即組織調查分析,並向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報告調查分析結果。
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9月底,中國已累計實施汽車召回2119次,召回缺陷車輛8010.2萬輛,約佔中國汽車保有量的30%。從召回原因來看,軟件故障和新能源汽車故障引發的召回數量在近幾年呈現明顯增長的趨勢。
軟件故障相關的召回方面,據統計從2014年到2019年,全球汽車召回案例中與軟件相關的召回次數每年佔比均高於40%。僅中國市場,截至2019年涉及程序或軟件問題的召回就達到了213次,涉及車輛683.02萬輛,約佔總召回數量的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