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大運派遣員詐差旅費1.7萬未遂 繳3萬換緩刑

臺北地院(陳志賢攝)

北市政府2017年承辦世界大學運動會,因人手不足,與人力派遣公司「優利」簽約支援人力協辦,但優利公司曾姓女派遣人員,趁支援世大運期間,持僞造的44張計程車收據,欲向北市體育局詐領差旅費1萬7000多元,因被優利發現而未得逞。臺北地院依僞造文書罪判曾女徒刑3月,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3萬元,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檢方控稱,臺北市體育局2016年因承辦臺北世大運,與人力派遣業者「優利資源整合」公司簽約,派遣曾女共300人進駐體育的世大運籌備委員會、臺北小巨蛋辦公室,支援協辦世大運相關工作。依契約規定,優利公司派遣人員薪資加班費、差旅費,先由優利公司給付後,再向北市體育局請款。

2017年6月,優利公司曾姓女派遣人員進駐新北市林口區世大運選手村,曾女明知她並沒有在世大運期間,自臺北市體育局或世大運林口選手村搭乘計程車返回住處,也沒搭乘大都會衛星車隊計程車,竟意圖以不實計程車資詐領差旅費。

曾女收集取得大都會車隊之收據編號連號的「桃捷計程車乘車單」、「桃捷計程車運價證明」,不實填寫大都會王姓司機姓名車號、日期、時間車資後,填制於優利公司籌辦世大運出外勤工作費報告表,附上僞造計程車收據,欲詐領差旅費1萬7050元。結果優利公司發現收據連號有疑義,未向北市體育局請款,案經市政風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