溼地變失地? 高思博:臺南沿海種電不應與民爭地

▲大臺南市政倡議發展聯盟理事長高思博說,任意推動種電,必須將綠能建設納入環境影響評估,並在國土計劃法令中予以明確規範,方能有效把關,避免圖利財團危害生態。(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大北門區沿海漁民3百餘人5月15日齊聚市府,強烈抗爭電案議會立即決議要求市府暫緩舉行漁電共生審查會,大臺南市政倡議發展聯盟高思博迴應表示願居中協助,促請學界產業界共同商議尋求可行的對策

政務委員、大臺南市政倡議發展聯盟理事長高思博說,此案的癥結在於中央,將發展綠電作爲神主牌,任意推動種電,必須將綠能建設納入環境影響評估,並在國土計劃法令中予以明確規範,方能有效把關,避免圖利財團,危害生態。

高思博5月14日晚間在本週阿博講道理直播節目中暢談臺南沿海種電的熱門話題直指政府任意種電的政策形同是「州官放火」,明顯與鳥爭地、與民爭地,將造成良田魚塭喪失生機

去年,溼地保育法開始推動,政府將把北門、七股地區很多私人用地劃爲溼地保護區,不能捕魚、不能養殖,更禁止改善魚塭的設備。高思博說,政府急於讓綠能發電解套,就計劃在臺南沿海的鹽灘、魚塭種電,政府認爲種電是綠能建設所以不必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施政明顯混亂,造成魚塭不能養魚,卻能種電的奇怪現象

高思博認爲政府對於太陽能的建設,並未確實真正評估過會有什麼影響,長期的日曬雨淋,會不會溶出化學物質而危害水質和漁民。黃偉哲市長先前大肆宣傳光電投資作爲政績,思慮欠缺周詳,只顧沾光罔顧當地居民生計與生態永續發展的重要性

高思博指出,政府規劃電場所仍須維持現有的產業運作,但以屏東施行種電的實況而言,漁民只是應付式養殖雜魚,坐收魚塭租金暴利或影響文蛤的養殖質量,屆時溼地就會變失地,生態必定會付出「行政無良」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