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個版本的所得
圖╱本報資料照片
各版本的所得統計
最讓人迷惑的數字是什麼?應該是所得,因爲所得相關的統計不下十個版本,上班族月薪多少?年薪多少、所得多少?每個版本的數字都不一樣。
去年國人平均年收入多少?有人說70.9萬元,也有人會說58.8萬元,還有人會說70.1萬元,三者依序是所得收入總計、可支配所得、年薪,由於內涵不同,因此數字有些差異。
談到所得,不能不提每人GDP,去年爲3.2萬美元,換成新臺幣是100.7萬元,至於每人國民所得,去年爲85.5萬元,這兩個數字皆是國民經濟會計帳(SNA)的重要指標,雖然都稱爲所得,但卻高的讓人無法置信。
看的到吃不到的薪資
此外,還有每月薪資統計,去年經常性薪資4.5萬元,總薪資5.8萬元,在人力運用調查還有一個版本,稱爲「有酬就業者主要工作收入」,去年只有4.3萬元。薪資有名目與實質之分,也有五個版本之多。
這十個版本之所以有差異,並非估計錯誤,而是統計範圍不盡相同,有些只觀察受僱者,有些會關照所有就業者,還有些是把國民全算進來,至於所得也有薪資所得、財產所得、設算所得、移轉所得之分,納入的內容不同,結果也會不同。以下爲各版本差異的原因:
第一、每人GDP之所以高於其他年所得統計,是因爲它把佔GDP三分之一的營業盈餘及佔16%不能分配的折舊全算進來,而「每人國民所得」雖已扣除折舊,較接近事實,惟企業利潤還在其中,仍是高估的數字,去年85.5萬元遠高於其他年所得統計。
第二、所得收入者的「所得收入總計」、「可支配所得」都是來自家庭收支調查,前者有自用住宅租金設算這筆收入,而後者要扣除健保費、綜所稅等非消費性支出,以去年而言,前者70.9萬,後者58.8萬。所謂自用住宅租金設算並非真有這筆收入,對個人而言,看的到吃不到,由此可知,可支配所得比較接近實況。
宜看「可支配所得」
第三、經常性薪資爲月薪,去年是4.5萬元,並計加班費、年終獎金之後的總薪資是5.8萬元,總薪資乘以12個月即年薪,去年是70萬元。爲了解購買力,以消費者物價指數平減之後就是實質薪資了。由於物價高漲,近年實質薪資常出現負成長,十年來實質薪資增幅皆不及名目薪資增幅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雖然都是薪資,卻隔着楚河漢界。
第四、「有酬就業者主要工作收入」,這個數字來自人力運用調查,是家戶面的資料,雖也是月薪的概念,但包括農家,統計範圍1,103萬人,接近所有就業者,反觀受僱調查的統計範圍只有842萬人,去年有酬就業者主要工作收入4.3萬元,比其他薪資統計都來得低。
總的來說,這十個版本以每人GDP估的最高,離人民的感覺最遠,但由於換算成美元可以進行國際比較,因此最爲人所熟知,看年所得宜看年薪、可支配所得,至於月薪則得兼看實質統計纔不致誤判。看累計總薪資要小心,第一季總比第二季高,上半年一定比下半年高,這是受年終獎金的影響,不宜進行各季比較。
小檔案■112年總薪資統計如下,第一季平均每月69,995元,上半年平均每月61,774元,前三季平均每月59,984元,全年平均58,420元,逐季減的原因是因爲年終獎金於第一季發放,拉高平均數,隨着時間拉長,年終獎金的效果遞減,因此不宜進行各季比較,但仍可進行歷年同季比較。
小檔案■不同版本的所得統計對象各不相同,例如受僱員工薪資統計範圍在112年是842萬名工業與服務業員工,不含政府部門受僱者,而所得收入者統計範圍及於1,646萬人,年收入逾15萬元者皆列入,至於有酬就業者主要工作收入統計的對象也有1,103萬人,佔就業總數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