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年了,終於能給母親一個交代”江蘇響水:鎖定關鍵證據破解交通事故賠償金執行難題

原標題:“十幾年了,終於能給母親一個交代”江蘇響水:鎖定關鍵證據破解交通事故賠償金執行難題

“要是沒有你們的幫助,真不知道這筆錢什麼時候才能拿到,現在終於可以告慰母親了。”近日,江蘇省響水縣檢察院檢察官吳京晏接到一位交通事故被害人親屬路某打來的電話。這起交通事故,發生在13年前。

贏了官司,卻未拿到賠償

2011年4月的一個下午,上海市楊浦區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湯某由北向南過馬路時,沒有走人行橫道,與由東向西駕駛摩托車的汪某相撞。85歲的湯某因顱腦損傷搶救無效離世。經交警部門認定,湯某和汪某負事故同等責任。

案發後,雙方在賠償事宜上未達成一致,湯某的兒子路某將汪某告上了法庭。同年11月,楊浦區法院判決汪某賠償死亡賠償金等各項費用合計16萬餘元。汪某提出上訴,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裁定維持原判。

判決生效後,汪某以各種理由拒不支付。2012年5月,路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彼時,在上海打工的汪某返回了戶籍所在地江蘇響水。因汪某在上海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楊浦區法院於同年9月委託響水縣法院代爲執行。響水縣法院立案後經調查,沒有發現汪某在響水有可供執行財產,於2014年9月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的程序。

此後幾年,路某一直往返於蘇滬兩地,跟蹤瞭解案件執行進展,因沒有查到汪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一直未能恢復執行。“現在對我來說,執行的意義已經超出了賠償金本身,就是想給母親一個交代。”久拖不決的案件成了路某的心結。

案件剛有轉機,又面臨困局

2023年3月,響水縣法院經調查發現,汪某名下多張銀行卡內共有2.38萬元存款。2023年9月,法院依法將相關存款劃扣給路某,同時以汪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向公安機關移送線索,並依據相關規定將線索函告響水縣檢察院。

吳京晏立即展開調查覈實工作,經查,汪某在該縣某村有一塊農用耕地,常年不在家,土地荒廢無人打理,被村集體徵用承包耕種。2018年7月至2023年3月,他每季度會收到一筆土地流轉金,累計5.5萬元。

“汪某拒不執行法院生效裁判十餘年,該案屬於有較大影響的涉民生案件,有偵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聯席會議上,公檢雙方就案件線索及證據材料進行會商研究。2023年12月,公安機關決定對汪某立案偵查。今年1月,該案被移送至響水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隨着案件審查的深入,吳京晏發現,土地流轉金一般按戶發放,系家庭共同財產。“汪某家中共有5名成年人,以此計算屬於汪某個人的土地流轉金僅1.1萬餘元。”汪某還有其他逃避執行的事實嗎?

引導偵查取證,鎖定關鍵事實

在一次訊問中,吳京晏發現了新線索——2015年1月,汪某曾用其妻子的名義註冊了一個便利店,並於2023年4月轉賣了該店面。

據此,吳京晏及時調整辦案方向,引導偵查機關補充汪某妻子等證人談話,調取轉讓合同、相關人員銀行卡交易明細等證據。最終查明,汪某用其妻子的銀行卡收取了20萬餘元的便利店轉讓金,所得款項被他分批轉移至親友賬戶,用於償還其兒子在外所欠貸款等。今年2月,響水縣檢察院以汪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其間,吳京晏多次對汪某進行釋法說理,引導其換位思考,促成汪某轉變認識,主動認罪認罰。3月,在檢察官的見證下,汪某與路某簽署了一次性支付10萬元賠償金的和解協議。經審理,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汪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近日,賠償金已全部支付到位。至此,歷時十幾年的交通事故賠償金執行糾紛終於畫上句號。(管瑩 張雷 畢思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