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一鳥在手的實在遠勝二鳥在林的虛幻──談以核養綠完成淨零承諾(陳長文)

「2050淨零」是全人類的目標,追求「淨零」的過程中,我們還須務實面對能源短缺問題。圖爲核二廠即將在2023年底除役。(圖/臺灣電力公司)

氣候變遷在全球帶來災難,以今年的巴基斯坦洪災爲例,千餘人喪生、經濟損失高達300億美元。「2050淨零」是全人類的目標。在人類完成研發並使用核融合等新能源技術以前,追求「淨零」的過程中,我們還須務實面對能源短缺問題。

一、以蔡政府「增氣減煤」掩耳盜鈴之能源政策,無法兌現「2050淨零」承諾。

就我國綠能開發而言,風電、太陽能、水力發電受自然因素影響,

「間歇性」問題使其無法成爲基載電力,且目前開發進度亦遠遠落後預期;潮汐、洋流發電及氫能目前仍在研發階段,「地熱發電」尚需克服探勘成本效益、法令限制、行政機關管轄權責等問題,現階段難大規模開發。惟政府如能以「反核」所投注之熱情投入地熱發電開發,相信假以時日必有所成。綜上,臺灣仍需相當的「養綠」過程,方有可能讓綠能成爲穩定具規模的電力來源。而在綠能成爲穩定能源前,縱然核能存在一定風險,但臺灣沒有本錢以「非核」作爲定海神針。

採用「增加燃氣發電」的政策來減碳亦大有問題。燃氣發電除發電階段之碳排外,若天然氣於開採、運輸及儲存過程中甲烷泄漏量達3~4%,其每一度發電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即會超過燃煤發電。就此,前美國副總統高爾於COP 27中提出警告,甲烷外泄對全球暖化的效應遠高於我們已知程度的將近80倍。

因此,以目前臺灣80%電量來自使用化石燃料火力發電的能源政策,將完全無法兌現「2050淨零」的承諾。若再不改弦易轍,在不久的將來,臺灣勢將深陷缺電與經濟停頓的泥淖中,更遑論氣候災害、人類及生物滅絕的慘劇。

二、世界各國紛紛啓動「核能」來對抗氣候變遷與能源短缺問題。

俄烏戰爭掀起的能源短缺危機籠罩全球(法國總統馬克宏抱怨,美國天然氣賣到歐洲的價格比美國本土貴了4倍),加上淨零排放壓力,國際上多國「去核」政策出現轉彎。美國《通膨削減法案》補助核電,其能源部長甚至表示:「核能是達成乾淨能源的關鍵」。英國亦表示,英國於2050年前計劃興建6至7座核電廠。就連歷經福島核災的日本,也表示核電是日本追求能源安全及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關鍵。此外,受福島核災刺激的韓國曾一度提出「非核」之政策主張,亦體認到其不切實際而重回核能發展之選擇。

人類使用核電有近70年之歷史,臺灣則有超過40年之經驗,且先進國家已長期投入開發安全性更高之核能發電及核廢料處理技術,例如小型模組化核反應爐(SMRs)已是可行之選項。今日的核能科技已較以往更加安全,想必此應爲先進國家再啓用核能考量的理由。

基上,蔡政府真的能夠繼續抱殘守缺地執念於所謂「非核家園」的「政治」信仰嗎?

三、政府應遵循「以核養綠」公投民意,務實邁向2050淨零。

2018年臺灣地區公民已經公投廢除《電業法》的「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同時亦通過「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之公投案,決定「以核養綠」的能源政策方向。依《公民投票法》的規定,總統或權責機關應正視公民投票成案內容併爲必要處置!

亦即,政府應重新擬定務實可行的能源政策,「一鳥在手」的「實在」遠勝「二鳥在林」的「虛幻」;既然綠能產業發展仍然緩不濟急,就必須讓核能繼續成爲我國達成淨零承諾的最佳(如果不是唯一)選項。儘速研議核二、核三延役、核四重啓,以及規畫新世代核能發電機組採用之具體可行方案,並立刻採取行動,以安全的核能取代火力發電,讓臺灣能以穩健步伐邁向2050淨零。

面對氣候變遷浩劫,關乎全人類跨世代的正義,我們只剩28年可以努力,唯有不分黨派、不論任期、跨越世代地共同努力達成2050淨零,人類文明方得存續。(作者爲超國界法律問題教授、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