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貪家族! 扁家涉貪款11億4500多萬入國庫「金額創紀錄」
法務部
傳出蔡英文總統將在本週特赦或減刑前總統陳水扁,法務部強調,縱使扁獲特赦,扁家被瑞士凍結的不法所得,法務部仍持續與瑞士司法互助,將依法追討。依據北檢資料顯示,已執行扁家不法所得6.95億、罰金4.5億,合計國庫進帳11億4500多萬,創下檢察機關執行金額的紀錄,扁家堪稱是「史上最貪」的政治家族。
依據法務部及前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統計,扁涉龍潭購地收賄案、陳敏薰買官收賄案、龍潭購地洗錢案及二次金改之元大並復華案等4案判決有罪確定。總計扁案全部被告應繳罰金及犯罪所得共約11億4502萬9387.94元。
據臺北地檢署統計,經前特偵組要求扁子陳致中匯回瑞士的「海角7億」及查扣其他資產執行,多年來已陸續執行扁家即扁珍夫婦及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等人不法所得6.95億元,罰金4.5億元,合計11億4500多萬元。
其中執行扁個人的犯罪所得爲2.97億、罰金2.5億,扁個人部分已執行5.47億。
檢方已執行扁家11億4500多萬元,金額似乎超過當年特偵組估算,據瞭解,法務部官員研判,有可能是美金匯率的關係,所以實際沒收金額比當年特偵組確定的還多。
據瞭解,目前扁家被瑞士凍結的資產約10億元,其中包括扁珍涉嫌收受國泰金蔡家3億元部分,北檢仍透過法務部與瑞士進行司法互助追討。
對於扁若獲特赦,扁家在海外的龐大不法資產會如何處理?法務部說,瑞士仍凍結扁家海外資產,法務部隨時掌握進度,瑞士方面在等我國法院對扁案判決確定,就會啓動後續的發還程序。
法務部認爲,特赦是免除刑之執行,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爲無效,但縱使扁獲特赦,法務部會依照《刑法》沒收新制規定,繼續追討不法所得。
法務部強調,沒收新制是依聯合國反貪腐公約規範及參照先進國家立法例,引進「非以定罪爲基礎」之犯罪所得沒收,實現司法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