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9億!扁二次金改貪污案2億贓款 瑞士匯還臺灣

▲找回9億!扁二次金改貪污案瑞士匯還2億贓款。(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特偵組在追回前總統陳水扁的「海角7億」後,4日最高檢察署表示收到瑞士返還阿扁二次金改貪污案,利用元大並復華機會,匯洗至瑞士的不法所得2億894萬3085元,已經匯回臺灣!累積至今,共已查扣取回的扁家資產達到9億元,但陳致中對此迴應,扁案源頭存在錯誤 後續自然是錯誤。

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等人所涉二次金改貪污洗錢案件,其扁夫婦所涉元大並復華部分,經最高法院判決處陳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臺幣1億元,吳淑珍有期徒刑8年,併科罰金8000萬元,其中關於元大並復華之不法所得2億元應予以沒收。

判決確定後,特偵組即向瑞士提出司法互助,協助凍結陳致中、黃睿靚所掌控設於瑞士威格林銀行(Wegelin and Co. Private Bankers) 之 Avallo、Bravo 帳戶下約相當臺幣2億元資產(有價證券),於瑞士境內先行變價後再以現金匯還廉政署指定帳戶,當時陳致中向瑞士提出異議,仍遭瑞士最高法院駁回。

經完成變價手續後,4 日已將變價所得扣除必要費用後之美金 642 萬 9018 元(以本日臺灣銀行美金買入收盤匯率1:32.50計算,約計臺幣2億894萬3085元),全數匯至臺灣銀行龍山分行指定帳戶。加上特偵組先前追回海角7億,至今已查扣取回的扁家資產達到9億元。

▼陳致中對此迴應,扁案源頭存在錯誤 後續自然是錯誤。

對此,陳致中晚間發聲明認爲這案件涉及「推翻法定職權說,發明實質影響力」,特別適用在扁案等不正義問題,源頭存在錯誤,後續自然是錯誤,不滿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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