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不倫戀10年 老師神隱女抓狂 砸花盆剪電話線

示意圖,非關新聞。

已擔任教職的吳姓女子,在研讀碩士、博士期間,與已婚的張姓指導教授日久生情發展不倫戀,交往長達10年,張男卻突然在2年前傳簡訊告知「要靈脩」後神隱,讓一頭霧水的吳女經常到其住處徘徊,好不容易看到對方現身,但張男卻躲在屋內,張女憤而叫囂、砸花盆、剪電話線,反遭毀損罪嫌移送。臺中地院審結,法官認爲起因是張男始亂終棄,輕判吳女拘役20天、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2005年2月張男認識吳女,不顧自己已婚身分,積極展開追查,還資助吳女購車、送屋等,果然打動吳女芳心,除了碩士、博士論文都由張男擔任指導教授外,還同居過着夫妻般生活,期間還留下張男裸露上半身由吳女爲他染髮、及張男在住處打盹等親暱照。

但2015年9月3日吳女無預警收到張男稱「要去靈脩」簡訊,但靈脩時間從10天爲期,一直延長,但後來完全不接電話,讓摸不着頭緒的張女經常到張家徘徊。

直到去年6月15日晚間7時許,吳女突然看到張男出現在青島路住處2樓客廳,她跑到二樓客廳窗戶叫喚,沒想到穿着灰色內褲的張男完全不理會往廚房跑,吳女按電鈴、叫囂,張男就是不應門。

吳女喊叫2、3小時無迴應,一度離去約1小時又返回,明明從外往內看就看到張男,但一叫人他就躲起來;吳女說,看到此情景讓她很激動,纔會用腳踢塑膠花盆,撥市內電話對方也不接,她纔會去剪斷電話線及網路線。直到張男哥哥過來稱已報警,吳女才悻悻然離去。

張男顯然未顧及舊情,提毀損告訴還要求和解條件是賠償共504餘萬元,捐給吳女任職的學校,雙方和解不成,告上法庭。

臺中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爲張男所爲就是獅子大開口,吳女所任職學校非公益機關,卻要求指定捐款該校,顯然是要給吳女難看,含有惡意。

法官審酌,張男爲有婦之夫,一開始積極追查吳女,後來竟毫無理由斷絕聯絡、始亂終棄,其作爲更值得非議,張男不敢面對自己感情問題,某程度是咎由自取,沒有特別值得保護之處,審酌吳女動機,雖有不對但令人同情,依毀損罪判拘役20天、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