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兩個5年」入戶條件 廣東東莞取消積分入戶制度
廣東省東莞市從2010年起,施行積分入戶制度,於2月28日開始,正式停止受理積分制人才入戶申請,實施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滿5年、且辦理居住證滿5年等入戶條件。
根據新華社報導,東莞市委常委會會議在2月2日審議通過《東莞市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將取消積分制入戶,實施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滿5年、且辦理居住證滿5年,俗稱「兩個五年」入戶條件。
同時,東莞放寬了包括新生代農民工、技術工人在內的八類重點羣體的落戶限制。這八類羣體分別爲:農村學生在東莞市大中專院校就讀將戶口遷入學校的人口、農村青年參軍退伍或轉業後升學將戶口遷入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的人口、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新生代農民工、高校及職業院校畢業生、技術工人以及留學歸國人員。
作爲著名的「世界工廠」,東莞吸引了來自全國各地的外來工作者,但是,東莞也成爲本外地人口倒掛嚴重的城市。根據2014年的資料顯示,東莞市常住人口爲834萬人,其中戶籍人口僅191萬人。爲加快外來工作者的市民化進程,2010年底,東莞市出臺了積分制落戶辦法。
取消積分制入戶後,在人才入戶方面,東莞市有條件准入類與企業自評人才2種管道。只要申請人具備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具備國家註冊執業資格等12個條件中的任何一個,即可按照條件准入申請入戶。此外,東莞對人才標準的認定也讓市場發話,只要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各類領軍人才創辦或者領辦企業,乃至東莞認定的成長型中小企業等7類企業,都可以申請企業自評人才入戶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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