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共同富裕 人民日報:第三次分配非「劫富濟貧」決不搞「逼捐」

《人民日報》:第三次分配不是「劫富濟貧」,也決不搞「逼捐」。(央視新聞)

中共黨報《人民日報》今天(18日)刊發題爲〈保護合法致富,鼓勵回報社會〉的評論稱,第三次分配不是「劫富濟貧」,也決不搞「逼捐」。

評論稱,在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過程中,「萬企幫萬村」行動蓬勃開展。很多企業投身其中,通過扶持產業、美化村居等方式參與扶貧,僅東部地區企業赴扶貧協作地區累計投資就達1萬多億元(人民幣)。「萬企幫萬村」行動,既彰顯了企業的社會責任,也爲脫貧攻堅注入動力,更說明「先富帶後富」的巨大潛力。

評論稱,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國共產黨矢志不渝的奮鬥目標。同時也要看到,由於中國各地區之間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不同,共同富裕不能整齊劃一、齊頭並進,而要循序漸進分階段促進。「共同富裕不是同時同步同等富裕,在具體的實現路徑上需要鼓勵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先富帶後富、幫後富,逐步實現共同富裕。」

評論稱,「先富帶後富」是一個邏輯整體,既要鼓勵「先富」,激發發展活力;也要帶動「後富」,體現社會公平。要切實保護勞動所得,保護產權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合法致富,充分調動企業家積極性,促進各類資本規範健康發展。同時,也要加強公益慈善事業規範管理,完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高收入人羣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

評論稱,改革開放以來,從提出「允許一些地區、一些人先富起來」,到搞活鄉鎮企業和私營經濟;從實行按勞分配爲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到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一系列改革舉措爲經濟快速增長創造了條件,激發創造熱情、點燃創業激情,爲更多人創造致富機會。

評論稱,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圍繞優化營商環境、支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爲中小企業紓困解難等出臺了一系列重要改革舉措,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和營商環境,進一步增強了經濟發展的活力、拓展了社會創造財富的空間。包括近期出臺的一系列監管舉措,也是爲了促進相關行業、相關企業更加健康、更可持續、更爲長遠的發展。

評論稱,中國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堅持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帶後富、幫後富,重點鼓勵辛勤勞動、合法經營、敢於創業的致富帶頭人。

評論稱,從長遠來看,鼓勵先富,最終目的是爲了逐步實現共同富裕。企業既有經濟責任、法律責任,也有社會責任、道德責任。任何企業存在於社會之中,都是社會的企業。社會是企業家施展才華的舞臺。只有真誠回報社會、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家,才能真正得到社會認可,纔是符合時代要求的企業家。

評論稱,近年來,在公益事業中用心用力,在抗疫鬥爭中捐款捐物,越來越多企業家在回報社會中獲得社會認可。民營企業家富起來以後,要見賢思齊,增強家國情懷、擔當社會責任,發揮先富幫後富的作用,積極參與和興辦社會公益事業,共同發揮第三次分配的作用。

評論強調,必須看到,第三次分配不是「劫富濟貧」,也決不搞「逼捐」,回報社會應建立在自覺自願的基礎上。高收入羣體和企業積極主動投入民間捐贈、慈善事業,必將點亮道德之光、匯聚社會暖流,更好推動實現共同富裕。

評論稱,20多年前,10名民營企業家發出《讓我們投身到扶貧的光彩事業中來》的倡議,號召先富起來的民營企業家到老少邊窮地區扶貧開發,促進共同富裕。鼓勵先富起來的羣體,秉承致富思源、富而思進的理念,堅持義利兼顧、以義爲先的準則,把自身發展與國家建設結合起來,「先富起來」的活力定能匯聚起「帶動後富」的動力,奔赴共同富裕的美好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