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一兵嫖泰女再搶皮包 有竊盜、公共危險等前科

王姓男子被逮。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29歲的王姓男子,24日下午和一名來臺自由行的泰國女子援交,事後還一起吃飯,但半路卻搶走對方包包被逮,事後被查出他有竊盜、公共危險等前科,還是陸軍第六軍團工兵第五三羣橋樑裝備連一兵,不過有前科卻能報考國軍身分引發質疑,對此軍方解釋,「報考資格在安全稽查問題。」

王姓男子24日下午用通訊軟體約泰國女子援交,完事後付了3000元,還約對方一同到夜市晚餐,卻在半路中行搶泰女手提包,並搶走包包裡的5421元現金,對方以英文大聲呼喊「Help!」 遭到見義勇爲的路人制伏,警方一開始僅強調他「失業缺錢」,但國防部26日卻證實是「職業軍人」。

對此,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所長黃立凡這才說,「警方當下就知道王男的身分職業,也有如實上呈分局,但上級覈定新聞稿卻爲維護國軍形象而隱匿王嫌職業,也只能照稿發言。」強調自己並不是要說謊。不過王姓男子有竊盜、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等前科,卻能報考志願士兵,引起外界討論,軍方原先說會再檢視入伍資格,但六軍團指揮部後說明,「王的報考資格沒有問題。」

原來根據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志願兵甄選條件規定,「曾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刑,或受強制戒治、觀察、勒戒及保護管束保安處分裁定確定者,不得報考。但獲准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裁定得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受緩刑宣告期滿未經撤銷,或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不在此限。」因此才能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