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批花園民宅設置基地臺引民怨 都發局:函文NCC莫覈准
市議員張耀中(左)接獲民衆爆料前往會勘,要求市府應爲民喉舌,要求NCC不應覈准讓全民公敵設置。(市議員張耀中服務處提供/陳世宗臺中傳真)
國家級最壞示範。臺中市南屯區某處花園民宅日前同意讓前身國營企業的電信業者設置基地臺,引起附近居民的恐慌;市議員張耀中接獲民衆爆料,要求市府應爲民喉舌,要求NCC不應覈准讓全民公敵設置。市府都發局表示,將函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建議不予核發,以維居住環境健康與安寧。
張耀中指出,民衆投訴該基地臺現尚未拿到運轉許可,就已開始有運轉的低頻聲響傳出,不僅違規偷跑運轉;現場勘察時發現,該基地臺有違中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要點,該建物除涉違建部分外,也有多處與使用執照圖說不符。
張耀中說,該行動通訊基地臺位屬第一類住宅區的位置上,中市都市計劃細部計劃檢討後的土地使用分區使用管制要點內提到,第一類住宅區只有專供建築獨戶或雙並住宅使用,禁止作非住宅使用;但得爲幼稚園、 託兒所等使用,未列出基地臺等營運許可。
張耀中表示,顯見該處設置基地臺明顯違法且又違規偷運轉,是國家級的最壞示範;市府主管機關應依相關要點辦法要求建物所有權人或該業者自行拆除,若代爲執行拆除工作也應向其收取拆除費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懸崖勒馬,駁回該業者的申請案。
都發局指出,該基地臺架設於南屯區民宅屋頂,引起當地社區民衆極大恐慌且屢次陳情,經該局會同各界前往查看,疑似未申請許可就先行設置基地臺,將由南屯區公所依規查報,俟區公所函送違章建築查報單後,市府將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規定續處。
都發局強調,市府將函文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單位,建議不予核發該基地臺的架設許可執照,違規自設置基地臺部分請業者移除,以維護居住環境健康與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