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稱性交可治痛風 因而性侵女兒得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50歲的無業男子,竟利用女兒孝心,對她謊稱只要兩人做愛就可改善其腳部痛風,因而性侵女兒得逞;儘管該獸父辯稱自己已10多年不舉,但仍遭高雄地院法官,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

據《聯合報》報導,去年4月某晚男子載18歲的女兒下班時,繞到高雄的大坪公園,提及自己腳的痛風發作,要做愛才能減緩症狀,雖然女兒說想回家,但坳不過父親的一再請求,只得同意;兩人在性交過程中,父親還表示女兒是他的,任何人都搶不走。

而在一星期後,男子再度向女兒做出性暗示,女兒嚇到不敢回家並與同事吐訴,同事才趕緊報警處理。對於此事,男子坦承當天有說自己身體不舒服,想到公園走走,但並未與女兒性交,他並出示醫師診斷書證明自己有勃起障礙,與妻子已10多年未行房

女兒對此事則表示,事發後父親曾要她不可以跟別人說,因此她不敢跟母親透露,因爲她知道告訴媽媽後,父母兩會吵架,她也強調,其實父親平常對她很好。

法院在今年8月委託醫院對這位父親進行鑑定,發現他的確不舉,但法官認爲他有可能是因爲在鑑定時受到環境心理影響,所以纔沒辦法勃起,加上他的妻子曾指出,兩人一個月還是會進行一次性行爲,因而認定他還是有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