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扶助特殊境遇家庭 逾2萬戶

內政部今天公佈統計,去年經身分認定且受扶助的特殊境遇家庭2萬167戶,受扶助達15萬6784人次,補助金額4億4840萬元。

分析補助類別,以子女生活津貼新臺幣2億6175萬元佔58.37%最多,緊急生活扶助1億7595萬元佔39.24%次之,法律訴訟補助537萬元佔1.2%居第3。

若以縣市區分,以臺中市5678萬元佔12.66%最多,臺北市5633萬元佔12.56%次之,桃園縣4035萬元佔9%居第3。

內政部表示,去年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的家庭及補助金額較100年略有減少,主要是去年開辦「2歲以下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部分特殊境遇家庭轉申請這項較優渥補助。

統計資料顯示,去年特殊境遇家庭最多爲「65歲以下且配偶死亡」的家庭有9159戶,其次爲「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6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的單親家庭有4965戶。

家長特性觀察,男性家長有1903人,佔9.44%,低於女性的1萬8264人,佔90.56%。

內政部說,自98年將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服務擴及單親爸爸隔代教養家庭起,男性家長比率由6.4%逐年增加至100年的10.92%,101年微幅降至9.44%。102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