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看新聞才知、寶林茶室責任險過期 立委:太冤枉

立法委員林淑芬表示,中毒民衆實在太冤枉,看新聞才知道自己可能受害,或靠着警覺心就醫求助,且寶林茶室責任險已過期,連保險都無法接着受害民衆,衛福部應坦承疏失。記者林琮恩/攝影

寶林茶室食安風暴持續延燒,截至今早已有14例個案受害,其中2人死亡。立法委員林淑芬今天在立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質詢時表示,中毒民衆實在太冤枉,看新聞才知道自己可能受害,或靠着警覺心就醫求助,且寶林茶室責任險已過期,連保險都無法接着受害民衆,衛福部應坦承疏失。

林淑芬說,重大食安事件居然是靠媒體爆料,民衆才發現自己的症狀可能是中毒,尤其此案不是社區小吃攤等集體食物中毒案件,而是發生在百貨公司美食街,受影響個案來自全臺各地,必須靠着個人危機意識進行通報,且因症狀並不典型,衛福部不通知,全臺醫護也難察覺,恐誤把患者當作諾羅病毒等個人衛生問題處置。

林淑芬表示,寶林茶室食安事件第一例死亡發生於25日,個案19日用餐,後續21至23日都有患者發病,但直至案發後第8日新聞大量露出,民衆纔有警覺,在就醫時主動告知,由醫院通報,時間實在拖得太長,且至今衛福部連米酵菌酸的檢驗方法都沒有,「對於新型態食物中毒危機意識薄弱。」

衛福部長薛瑞元坦承,個案通報、整合有強化空間,目前正式通報個案13位,都是由醫院通報,若不是集體送醫,個案分散的中毒事件本就難以掌握,依規定醫院若發現24小時內有2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出現死亡個案就會通報,調降通報基準「會通報不完,尤其是夏天你就知道。」

薛瑞元也說,目前還不確定是何種物質中毒,專家認爲可能性較高的米酵菌酸,因國內沒有標準品,必須由國外購置,最快要下週纔會抵臺;米酵菌酸中毒臺灣過去沒有發生,中國大陸雖有類似案例報告,但問題多是米、椰子,這些品項臺灣沒有從大陸進口。

另,林淑芬表示,食安事件受害者必須靠業者責任保險賠償,但寶林茶室責任險去年10月就已過期,衛福部把關機制顯然沒有好好設計,罕見中毒事件未來會愈來愈多,現在連責任險都沒辦法接住受害民衆,衛福部應坦承疏失,提出檢討。

薛瑞元表示,業者責任險「剛過期沒多久」,且該寶林分店已經準備歇業,此事錯在業者,應該對其咎責,依食安法規定,進行定期查驗時都會查看責任保險效期,實際執行的是地方政府,會要求地方政府加強。對此,林淑芬表示,爲何衛福部「承認問題這麼難」,業者保險過期而沒被抓到,難道制度面、執行面都不需要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