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特別條例將落日 國稅局:申退營業稅溢付把握時間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隨着國內新冠疫情趨緩,因應疫情施行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即將於今年6月底到期,受疫情影響營業人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申請期限也將於同日截止,符合資格條件之營業人如有需求,可儘速向所在地國稅局提出申請。

北區國稅局說明,財政部爲協助因疫情使得營業收入驟減致發生營運困難之營業人渡過難關,於2020年5月13日發佈《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受理營業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審覈作業原則》,並於2021年6月25日修正審覈原則第2點及第4點附件,配合紓困特別條例施行期間至本年6月30日止,只要是2020年1月15日營業稅稅籍狀況爲營業中的營業人,符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紓困特別條例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相關措施,或受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的營業人,均可於今年6月30日前,依審覈原則累計退稅額度在30萬以內申請退還。

爲提高營業人資金運用效率,維持正常營運,國稅局均本於「申請從簡、認定從寬、核退從速」原則辦理,經北區國稅局統計,截至今年5月底止已核退營業人家數2834家、核退稅額計5.54億元,分別佔全國已核退營業人家數及稅額之比例爲39.17%及3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