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購物節來了!衝動下單要三思 消保官教避網購糾紛
新北市消保官呼籲,消費者於網路購物時應保持冷靜,謹慎篩選購物平臺及產品,以確保交易安全。(法制局提供)
衆所矚目的11購物節即將來臨,衆多電商平臺推出大幅優惠折扣,吸引消費者瘋狂購物。隨着網購活動熱潮升溫,相關的消費糾紛隨之增加。新北市消保官呼籲,消費者於網路購物時應保持冷靜,謹慎篩選購物平臺及產品,以確保交易安全,同時避免落入詐騙陷阱,保護自身消費權益。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通訊交易的消費者享有7日猶豫期,消費者可於收受商品或服務後7日內,透過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亦不需承擔任何費用或對價。隨着跨境網購的增加,詐騙情形隨之頻繁,消費者若遇到境外賣家,申訴往往困難重重,風險較高。
根據消費者的申訴案件統計,貨物交付延遲、運送途中物品受損、特價品實際爲福利品、展示品或仿冒品等爲最常見的糾紛類型,消保單位特別提醒消費者,在享受購物樂趣之際,務必留意自身權益,以避免網路詐騙或消費糾。
消保官建議,民衆在網路購物前先思考需求的必要性,切勿因折扣或免運費等誘因,而衝動下單,應先評估是否確實有購物的需要。再來應查詢賣家評價及店面資訊,確認賣家是否有良好評價及實體店面、有無依照《稅籍登記規則》規定,揭露網路銷售業者的名稱、地址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避免與身分地址不明的賣家交易。
消保官說,檢查網站的真僞並避免與境外業者交易,警惕一頁式網頁,避免進入詐騙網站。另建議消費者儘量避免與境外業者交易,因跨境消費爭議雖可商請外國消保機構介入協調,但跨境本質上存在着管轄權及法規適用等問題,不僅處理費時,且大多難以達到預期結果。
針對貨到付款時確認包裹數量及項目,消保官說,若消費者選擇貨到付款的交易方式,務必在付款時,確認包裹的數量及項目,避免誤取到他人的包裹或未實際購買的詐騙包裹,致生消費糾紛,並避免於購物平臺之外與賣傢俬下交易。
最後,消保官呼籲業者在推出優惠活動提高營業額的同時,也應適當調整出貨量能及出貨期限,避免因延遲交付貨物而衍生給付遲延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