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文幼粉驗出「順丁烯二酸」 北市開罰6萬元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20日表示,怡和澱粉有限公司自越南進口的「食用樹薯澱粉清粉(雙文幼粉)」(如下圖/北市衛生局提供),檢出順丁烯二酸,已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處分怡和澱粉有限公司新臺幣6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經調查,怡和澱粉有限公司營業登記地址位於臺北市,但實際營業地址位於新北市,有關商業異動登記現況,已移請臺北市商業處查察,目前掌握該公司下游廠商僅有建美食品公司(新北市)及東朋食品公司(新北市)2家公司,已下架回收之「食用樹薯澱粉清粉(雙文幼粉)」共計12,020公斤(601包×20公斤),已封存於新北市蘆洲區復興路323巷18號。
由於被檢驗出工業原料順丁烯二酸的怡和澱粉公司,無法提具成分分析及安全證明,已違反相關法條,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處分,開罰新臺幣6萬元,並呼籲民衆及食品業者,應慎選合格原物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