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箱放千萬現金 檢處理傷腦筋
涉扁家洗錢案的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特偵組曾搜索黃住處、辦公室,查扣大批珠寶鑽石、及1000多萬現金。圖爲2006年7月6日,臺北地檢署偵辦太設紓困及太百經營權爭奪等案,傳喚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見圖)等人到案。(本報資料照片)
涉扁家洗錢案的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特偵組曾搜索黃住處、辦公室,查扣吳淑珍大批珠寶鑽石、及1000多萬現金,由於珠寶鑽石疑與扁珍有關,檢方擬向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至於1000多萬現金,因來源不明,加上黃已死亡,這查扣逾12年的1000萬現金究竟是誰的?如何處理?恐讓檢方傷腦筋。
特偵組2008年12月16日第一次搜索黃芳彥住處與醫院副院長辦公室時,發現黃藏放現金1000多萬元,其中在黃辦公室內,搜出一個水果紙箱藏放4、500萬元現鈔。
當年特偵組認爲,黃辦公室附近就有金融機構,卻不將數百萬現鈔放銀行生利息,反而大剌剌放辦公室內,相當可疑。加上證人指證,珍曾指示將裝有現金的水果紙箱搬進總統官邸、銀行保管室,疑搜出的水果紙箱現金與扁案有關,依法先行查扣。
特偵組首度搜索黃住處時,未找出珠寶鑽石,在美國的黃芳彥致電特偵組,表示珠寶放他更衣室西裝口袋,翌年1月23日,特偵組二度搜索才找到,其中11顆裸鑽有6顆2克拉、2顆3克拉、1顆4克拉、2顆5克拉,裸鑽價值4700多萬,珠寶價值5500多萬。
由於吳淑珍曾在法庭證稱珠寶是她的,黃也曾隔海遞狀指代吳保管,檢方認爲珠寶疑是扁珍貪污所得,雖然黃死亡,檢方仍可依《刑法》沒收新制,向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