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男路邊抓癩蛤蟆 被依「非法狩獵罪」逮捕
中國大陸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嚴格,甚至連抓「癩蛤蟆」都犯法。近日在四川資陽市有3名男子,因爲濫捕超過700只蟾蜍,正好被巡邏員警撞見,被依「非法狩獵」罪嫌送辦。
新華社報導,四川資陽市豐裕鎮派出所民警巡邏時,撞見一輛摩托車上2人形跡可疑,警方緊跟在後方,在一處死路發現被丟棄的摩托車,車上2人已不見蹤影,不過旁邊還停了一輛廂型車。
警方在摩托車和廂型車上找到數個麻布袋,裡面分別裝滿上百隻的蟾蜍,經過清點,摩拖車上共有261只,廂型車上有443只,共計704只。警方循線找到騎摩托車的2名王姓男子,以及廂型車主朱姓男子,移交給資陽市森林公安局處理。
經鑑定,3名男子捕獲的「癩蛤蟆」是中華蟾蜍,是中國國家「三有」野生保護動物;資陽市森林公安局表示,每年3月至7月是四川省禁獵期,這段時間內狩獵20只以上野生動物就屬違法。「三有動物」是指有益、有重要生態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