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黃麟凱等7年終伏法!死刑存廢吵翻 律師提1點:對法律不尊重
男子黃麟凱2013年在軍中服役時,因不滿王姓女友分手,竟潛入住處勒死她母親後再姦殺,最高法院2017年死刑定讞,黃麟凱在獄中雖委由律師聲請釋憲,但16日傳出法務部長鄭銘謙已籤準執行死刑執行命令。入夜後,位於法場外的地藏王菩薩寺廟前可見到法警上香祭拜。(黃世麒攝)
死刑犯黃麟凱遭判死刑定讞7年半後,16日晚間槍決伏法,這是時隔4年再次執行死刑,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開出的第一槍。廢死聯盟、民間司改會等民團爲此到看守所外喊話「槍下留人」,今(17)日發聲表示將爲剩下的36死囚提非常上訴,引發許多民衆不滿,兩派人馬吵翻。對此,律師林智羣指出,「死刑犯關到死,變相成無期徒刑,這其實也是對法律的不尊重」。
林智羣昨日深夜在臉書發文表示,在沒修法廢除死刑之前,「臺灣就是有死刑」,若判決確定的死刑犯一直不執行,關到死,就變相成無期徒刑,他認爲「這其實也是對法律的不尊重」。
黃麟凱昨晚22時02分在臺北看守所刑場槍決伏法,據瞭解,黃麟凱在管理員上門通知要準備行刑時,隨即在舍房內換新裝,心情似乎相當沉重,接着被押往刑場,過程中步伐緩慢且不發一語。
抵達刑場,執行署檢察官簡單訊問後,黃麟凱只吃了雞腿,喝了一口高粱酒,緩緩抽上一根香菸,再由宗教師進行最後開導,隨後法醫注射麻醉藥後,於晚間10時2分由法警長執行槍決,10時23分由檢察官會同法醫師複驗,確認受刑人已經死亡,完成執行死刑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