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煙案第二波偵結 少將林國欽等27人緩起訴

私煙案第二波偵結少將林國欽等27人緩起訴。

臺北地檢署偵辦國安局私煙案,7日完成第二波偵結,包括對永和警衛室少將林國欽、「特勤郭雪芙」張嘉玲等27人,因購買私煙超過50條,分別逃漏菸酒稅、健康捐、營業稅32萬餘元到3萬1千元不等違反《稅捐稽徵法》,依支付國庫30萬到3萬元的條件,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至於總統府諮議林家如等人是否涉及不法,北檢仍在偵查中。

國安局私煙案今年8月23日北第一波偵結,國安局少校吳宗憲等13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及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接着進行第二波購大戶的偵查作爲。

北檢起訴的購煙大戶中以顏嘉慶購煙537條最多,蔡政寧486條居次,周碩彥400第三,分別逃稅324009元、291321元及240645元。林國欽、張嘉玲各購煙100條,分別逃漏稅60161元、60122元。

北檢這次結案是以購煙50條以上被告爲主,至於林家如等訂購不及50條的購煙者,則仍在偵查是否涉及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