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主應妥管犬隻 不要疏縱以免發生憾事

南市動保處指出,飼主疏縱犬隻,可處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關廟區發生女童疑因狗吠追,因驚慌發生猝死案件,目前檢警調查釐清死因中,臺南市動保處指出,飼主疏縱犬隻導致民衆家犬追逐、摔傷或咬傷等事件時有所聞,疏縱犬隻可處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可能吃上官司。

臺南市動防處呼籲市民動物保護法已於今年6月13日通過修法公佈實施,已將原有飼主違法疏縱犬隻需經勸導後始得處罰,修正爲疏縱犬隻即可處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動保處表示,除了生活室內寵物犬外,目前仍有許多民衆有養狗看家的習慣,近年來雖然大部分民衆開始漸漸有以煉繩圍籬方式限制這些犬隻活動範圍觀念,但仍有部分市民依舊隨意讓家犬到處遊蕩,甚者更是放任犬隻追逐人車或咬傷民衆之情形,這些飼主即將會是動物保護法修法後第一批被處罰的對象

另外,法定攻擊性犬種(獒犬、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及曾有攻擊紀錄的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成年人以1.5公尺以內練繩牽引並需配戴嘴罩,未遵守規定者將處以新臺幣3萬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對於一般品種犬隻,雖然動物保護法尚未硬性規定飼主需以煉繩牽引,但動物保護法仍規定一般品種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需有7歲以上人員伴同管理建議飼主於公共場所應隨時注意犬隻動向,不但可避免不慎觸法,也可減少意外的發生。

此外,對於突然面對犬隻有敵意,包括嘴角上揚或低吠聲警戒徵兆或有追逐等狀況,動保處建議市民,首先一定切記避免直接逃跑,因爲這樣將會引發犬隻直接追逐攻擊的本能,最好的應對方式是勿直視犬隻眼睛,且注意四周環境,慢慢離開犬隻的領域範圍,若有主人在旁一定要請對方處理,這是飼主的責任

若遇到遊蕩狗羣,除非開車,建議最好慢慢退開,千萬不要硬闖狗羣勢力範圍,尤其有帶貓狗出門的民衆,會更激發出狗羣強烈的警戒心,衝突一觸即發,一定要掉頭以最小動作來離開狗狗地盤

動保處另呼籲飼主應爲犬隻實施絕育手術,除了符合動物保護法規定,也有減低犬隻攻擊傾向的效果,飼主除可就近向動物醫院洽詢外,目前動保處亦陸續辦理混種犬隻絕育活動,有需要的飼主可瀏覽動保處網站或致電(06-2130958)動保處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