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清泉再敗訴屏縣長選舉無效訴訟 聲明痛批司法失望

▲立法委員蘇清泉 。(圖/取自蘇清泉臉書)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國民黨立委蘇清泉2022年競選屏東縣長期間,以1萬多票輸給周春米,他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院一審判決他敗訴,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5)日下午宣判,判決他敗訴;他對此做出迴應。

本屆屏東縣長選舉,蘇清泉以1萬1077票敗北,他以計票不公、選務瑕疵等理由提起選舉無效、當選無效之訴,聲請保全證據後遭到駁回。屏東地院審理,2023年5月30日判決他敗訴。他不服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宣判,他再度敗訴。

蘇清泉得知發表聲明,「這一屆屏東縣長選舉,有太多疏失、錯誤與作票疑慮,這些經典的選舉舞弊,我們都不可思議地親眼目睹了。我們已比對並提出開標過程不合理的輸入次數,但可供電腦存取的開票過程電子紀錄檔,一審法官不願意調查,更可議的是法官未嚴守分際,沒有主動申請回避,在我們的訴訟進行中,她的老公律師與周春米緊密的接觸,承辦屏東縣政府其他二審訴訟案件,這樣的瓜田李下讓民衆難以信服」。

聲明書又說「而二審法官也害怕打開潘朵拉的盒子,沒有詳實調查,僅開一次庭就草草結束,最不可思議的是,從中選會到一審法院、二審法院,他們都承認選務存有這些嚴重問題,但是,從頭到尾他們就是不肯對這件事做出補救,一句輕描淡寫的『不影響選舉結果』就打發掉,我無法接受判決,屏東鄉親也無法接受。我們對司法深感失望,淪爲執政者的工具,這是前所未有的國家危機」。

「錯誤就是該匡正,『做一票也是作票』這是最基本的道理。明知有錯而不處理,到哪裡都說不過去。民主選舉,是奠基在合法的程序下,有合法的程序,當選者纔有正當性,纔有實行公權力的合法基礎,中選會、一審跟二審的法院,沒有針對符合合法性、正當性做出應有的判斷,無法用道理說服民衆,令人不滿,也令人遺憾」。

「屏東司法長久以來,辦案不看證據,看顏色,周典論案該調查的也都調查了,已偵辦那麼久,既不調查也不給交保,要看上級同意才願放人,要關到得到滿意的答案爲止,標準的壓人取供,執政者伸手介入的痕跡斑斑,這是我們要的司法嗎?」

「惟有大家覺醒,強力監督,司法才能公正,才能造福百姓,否則司法只是淪爲當權者的工具,雖然二審法院判決定讞,但在本案判決的法理基礎上,有着不可忽視的瑕疵,清泉會接到判決書後,跟律師團充份討論,再決定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