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永欽/停止司改恐慌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看似圓滿落幕,但許多委員提到日後如何真正落實與徹底監督,纔是最重要的課題。(Photo by 總統府/Flickr)
總統府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昨天在熱烈討論超時一小時後結束,整個會議由5個分組一共做成幾十項決議,司法院和法務部也在會議開始時分別報告,到目前爲止做成的改革方案和期程;總結會議只討論了5項連署提案,對分組決議作了小幅的修正或補充。
至於迄今最大的謎團,這些決議的效力如何,終究還是迴歸憲法的精神,講明瞭只具諮詢性,權責機關要不要「遵循」,遵循多少,都自負其責,與會者沒有任何憲法或者民主正當性可以究責,和他們花了多少時間心力,都沒有任何關係,否則在公共政策形成過程中,各機關舉行的各種會議,投入的心力未必較小,專家學者爲什麼從來不能究責?
總統作爲會議主人,是否因此可以擡高客人發言的身價,對不住,我還是有相當的保留。有人挖空心思想到憲法第四十四條賦予總統的院際爭執會商解決權,可以作爲這個會議的特別基礎,我不知道林院長和許院長到底對哪些司法政策問題起了什麼爭執,總統可不可以「預測」會有爭執而去開這樣的大會,一百多人一起幫兩位院長會商解決他們自己都不知道、林院長甚至幾乎都不在場的爭執,真是兒戲。
就討論的議題而言,蔡總統說有些不錯的新點子,我覺得確實如此,比如終審法院法官的選任方式,行之已久的選任,最好的情況也就是讓法官管理系統中,表現傑出者能夠取得那些位置,從此開始戰戰兢兢地向下複製他們的成功經驗,司法見解要不保守也難。
在法治後發國家建制司法體制的階段,這樣的選任方式是有必要的,我們顯然已經過了這個階段。但究竟要用什麼「多元選任」方式來替代現制,這個問題的複雜,容我不客氣地說,兩個倉促提出的修正案連三分之一都還沒觸及,要怎麼表決,又要拘束誰?這個問題其實和終審法院法官要不要減少,減少到幾人,是完全獨立的兩個問題,結果第二分組實際上是把選任問題搭在人數問題裡談,等發現觸到了政治軟肋,才發現這裡問題不小,事實上人數的問題更大,我看連十分之一的深度都沒觸及。所以即使提出了好問題,這種組織和決策程序,也真的讓人不能不捏把冷汗。
我真的不想扮演烏鴉,但關心司法不代表就一定能改善司法。我們面對的是一個每年生產三百萬個大大小小決定,讓臺灣社會可以大體上平穩運轉的司法系統,而且就像醫療系統一樣,改革的人不要忘了,每天還是有這麼多案子進來和出去,醫療系統的改革絕不會用這種大鳴大放的方式進行,不把病人嚇到改革完成前不敢進醫院,好像沒辦法彰顯改革者的魄力和正當性。
同樣是要處理專業和民衆間的矛盾,兩者有一個根本的不同,民衆對醫療的不滿,完全是建立在經驗基礎上,70%以上沒進過法院的民衆,對司法的不信任更多的是文化問題,每次這類會議都以人民不信任司法作爲開會的理由,但最後熱烈討論的都還是專業在實務經驗上感受的問題──請問哪個不是?周而復始的司改,如何避免?更不要說趁火打劫、不懂裝懂的名嘴,一開口就是恐龍法官、黨國體制。
所以,熱鬧歸於平靜還是好的,總統在結尾說的幾句肯定司法人員的話也相當不錯,如果再想辦法幫民衆也收收驚,其他就交給憲法規定該負責的機關好好用功,做出他們負得起責任的政策,日子還是可以過下去吧。
● 蘇永欽,政治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本文轉載自2017年8月13日《聯合報》A14版。本文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