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治芬提告加重誹謗不起訴 黃國昌嗆浪費資源要求道歉
民衆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去年指控蘇治芬替光電業者圍事,蘇治芬到臺北地檢署控告涉嫌加重誹謗,而北檢偵辦後認爲,黃國昌言論屬言論自由範疇。記者邱德祥/攝影
民進黨前立委蘇治芬去年控告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加重誹謗,臺北地檢署今天予以不起訴處分。黃國昌對此迴應,檢方重重打臉蘇治芬與民進黨,如果蘇治芬還有做人的基本廉恥,請出面爲浪費司法資源的可恥行徑向社會道歉。
黃國昌去年指控蘇治芬替光電業者圍事,蘇治芬到臺北地檢署控告涉嫌加重誹謗。北檢偵辦後認爲,黃國昌言論屬言論自由範疇,予不起訴處分。
黃國昌上午在臉書發文表示,臺北地檢署打臉蘇治芬濫訴,針對自己過去公開批判民進黨的黑金光電弊案,沒想到民進黨不僅不知反省,還由蘇治芬在民進黨立委的簇擁下,一羣人到北檢濫行提起告訴,甚至嗆聲「濫用言論自由,用能源政策包裝攻擊,顛倒是非黑白」。
黃國昌說,今天檢方正式作出不起訴處分,重重打臉蘇治芬與民進黨,這樣的結果並不令人意外,就算民進黨政府濫行提起告訴,也無法遮掩光電弊案與黑金貪腐,如果蘇治芬還有做人的基本廉恥,請出面爲浪費司法資源的可恥行徑向社會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