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工業園區:“賣舊買新”最高給予100%購房契稅補貼

1月24日,據“蘇州工業園區婁葑發佈”消息,園區正式實施“賣舊買新”購房契稅補貼政策。

具體來看,此次政策的實施時間爲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補貼對象爲:2023年1月1日以來在蘇州大市範圍內出售自有住房後(出售時間以不動產轉移登記時間爲準),並在2024年12月31日前購置園區範圍內新建商品住房項目(或批次)銷售備案均價低於5萬元/平方米的購房家庭(含未成年子女,購置時間以住建部門商品房網籤合同時間爲準,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補貼標準方面,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後,並在政策實施之日至2024年3月31日、4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1日期間購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家庭,分別給予新房契稅繳納份額100%、80%、50%的購房補貼。

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間出售自有住房,並在出售後3個月內、3-6個月內、6-12個月內購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家庭,分別給予新房契稅繳納份額100%、80%、50%的購房補貼。

“賣舊”或“買新”的住房爲兩個或兩個以上權利人共有的,按份共有的按各自份額覈算補貼,共同共有的按人數等額覈算補貼。

補貼申請人須爲購房人家庭成員,有多個買受人的,須由所有買受人共同申請。申請人購買期房的,應在完成新建商品住房不動產首次登記半年內且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三個月內提交契稅補貼申請;申請人購買現房的,應在完成新建商品住房網籤合同備案半年內且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三個月內提交契稅補貼申請。逾期視同放棄補貼資格。另外,每套自有住房出售後,原產權人在園區只能享受一次“買新”購房契稅補貼。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之間相互出售住房的,不得享受“賣舊買新”購房契稅補貼政策。在本次“賣舊買新”購房契稅補貼政策實施期間,註銷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登記備案退出的房源,原則上不再作爲“賣舊買新”購房契稅補貼的房源。申請“賣舊買新”購房契稅補貼時,申請人須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材料。對因虛報、瞞報等情形而獲取補貼的,取消補貼資格,已發放補貼的應當退回,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