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繼承「5、6間北市老公寓」:該賣掉還出租? 網建議1做法

▲原PO繼承北市老公寓,猶豫要如何處理。(示意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郭卉寧/綜合報導

繼承房子後,你會選擇出租還是賣掉呢?就有一名女網友指出,前陣子繼承5、6間北市老公寓,但她和家人主要居住在新竹,目前也尚未買房,因此猶豫要將這些老公寓賣出來買新房,還是要留着出租。對此,不少人建議,可賣1、2間來換新房,其餘留下出租。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日前繼承爸爸在芝山的5、6間40多年的老公寓,大約都40幾坪,但她和另一半已在新竹生活多年,但都是租房,尚未購入自己的房子,「想請問大家認爲這些房出售,然後換新竹新房比較好,還是留着自住或出租?」

貼文曝光後,不少人建議如果不缺錢,可以選擇出租,「絕對是出租」、「賣1、2間買新竹,剩的留着收租」、「我認爲留,臺北市老房子租人是蠻不錯收入」、「要出租的話是建議需要整理過,假如手上資金不夠可以貸或是賣一間其他出租」、「我覺得如果不缺錢,可以考慮出租給別人,不過因爲是老公寓可能需要重新整理,可以賣一間,然後換現來整理跟投資」、「別賣,臺北市的房子保值,拿去增貸,出租付貸款,買新竹房子,一間滾一間」

但也有人認爲,兩地管理房子有點麻煩,且也怕遇到壞房客,「先賣舊的,拿到的錢買新竹」、「賣屋移轉到新竹,我自己是沒時間兩地奔波管理房子」、「肯定是都賣掉,在新竹買新房,出租問題多,也怕遇到爛房客」、「全賣掉,然後賣掉的錢一部分買新竹房子自住,一部分買屋齡比較沒那麼老的10年房或新房,當作出租用,因爲這樣要租感覺也比較好租出去,之後要脫手也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