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狂喊80次「不要」被硬上 惡男瞎辯「兩相情願」錄音檔成鐵證
她狂喊80次「不要」被硬上,惡男瞎辯「兩相情願」,錄音檔成鐵證。(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胡姓男子趁女姓友人到他租屋處諮詢工作時,不僅動手撫摸、親吻對方,更強脫其衣褲,不顧對方反抗高喊80多次「不要」,仍硬上對方得逞,事後還辯稱雙方是「兩相情願」;法官依犯強制性交罪,累犯,判處胡男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胡男與女子爲朋友關係,2022年3月某日晚間,女子因諮詢工作事宜,單獨前往胡男租屋處,胡男竟趁機對女子爲肢體接觸而遭言詞拒絕,胡男竟強行撫摸、舔吻女子胸部,並強脫她的上衣、褲子,對其性侵得逞。
胡男辯護人指出,胡男已於偵查程序時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並曾向女子表達歉意,但因雙方認知及條件不同而未能達成和解,胡男是因誤會女子對其亦有好感才一時失慮,案發前後並無爲難或其他傷害女子之行爲,因此請求減刑。
胡男初於警詢時辯稱,當下氣氛很好,自己有主動親吻女子,並撫摸、親吻她的胸部,都是非常正常互動,後來2人移到牀上,就發生性行爲,當下對方都沒有拒絕,「她真的沒有說不要,當下都是兩相情願」。
法官勘驗女子提出之現場錄音檔案,發現胡男曾說「這樣摸一下也不行,想要滿足一下內心的小慾望也不行」等語後,女子已清楚表明「不行」、「不要舔」、「噁心」等語,其後多達80餘次呼喊「我不要」或「不要」、「我真的不要」等語,但其仍未立即罷手,毫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權,所爲實屬不該。
法官審酌胡男是具有正常智識程度之成年人,要求胡男尊重他人、尤其是異性的性自主意願,並非過度期待,然其竟趁女子至其住處諮詢工作之機會,未能剋制自己情慾衝動,違反女子意願對其強制性交,除侵害她的性自主決定權,亦戕害女子身心甚鉅,造成其生理及心理上難以抹滅之陰影;法官依犯強制性交罪,累犯,判處胡男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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