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小貨車載重449.5公斤」海豚肉想回南部 海巡即時攔截

記者遊芳男宜蘭報導

鯨豚悲歌蘇澳海巡署17日在宜蘭查獲保育鯨豚遭肢解販售案,遭肢解鯨豚肉共計17袋,總重約449.5公斤,載運鯨豚肉要返回南部販售的林姓貨車車主,被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林姓車主最重恐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蘇澳海巡隊查獲的遭肢解鯨豚肉共計17袋,總重約444.9公斤。(圖/遊芳男翻攝,下同)

蘇澳海巡隊表示,日前接獲情資,有非法集團欲從蘇澳地區載運保育類鯨豚肉返回南部販售,組專案派員進行偵查,於17日發現可疑貨車,出現在蘇澳疑似要載運鯨豚肉,專案人員立即展開跟監。

並於17日15時10分許,在蘇澳海山西路500號前進行攔查,在貨車車廂內,發現已遭肢解疑似保育類鯨豚肉共計17袋,總重約449.5公斤。

宜蘭縣農業處派員初步鑑定後,確爲保育類鯨豚,但因遭支解無法判斷其種類,已採樣送驗。

蘇澳海巡隊指出,鯨豚(含產製品)屬公告保育類野生動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宰殺、或爲其他利用」,如有違反,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金,若餐飲業者爲消費者代爲料理保育類野生動物亦屬違法行爲。

蘇澳海巡隊呼籲,鯨豚爲公告之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宰殺及捕捉,奉勸漁民勿貪近利捕殺鯨豚而觸法。爲使海洋資源永續利用,海巡署將結合岸海執勤能量,於轄區內偵查不法,持守執法立場,爲保護海洋資源盡一份力量民衆如發現不法情事亦可利用免付費報案服務電話「118」專線,海巡署將立即前往處理。

【更多新聞

►好家在! 機車自摔路口 「差30公分」撞上保時捷

►硬碰硬!北宜公路兩大貨車對撞 疑閃公路局街車肇事

►因賄選判3年2月 宜蘭縣議員林騰煌再被判當選無效

好友愛妻! 苦情男遭擄1小時 被逼「降低贍養費

►想賺外快拿近29萬元獎金嗎? 你檢舉烏賊車就可拿錢

►他與未成少女性交20次致懷孕 被害人求判重一點...結果出爐

快訊/碰!宜蘭晚間2車相撞 1車慘衝進大水溝

►影/噁心狂魔入侵宜蘭童玩節 「迷霧幻蝶水道手伸褲內猥褻6歲童

►影/男抓狂變身「浩克」抓推車砸人 5名護理師「同時出掌」接招

►71酒駕新制宜蘭醉男騎機車測出0.25 後載女車主連坐罰並吊照

►影/超暖警長默默伸援手!罹癌村民沒錢就醫 他銷假衝回宜蘭送錢送雞

►影/2019宜蘭童玩節水上開幕秀 讓世界看見宜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