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碳邊境調整有譜?環長承諾:2個月內提報告

薛富盛表示對臺版CBAM已有討論,修法則需要行政院支持。圖爲環境部長薛富盛。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陳正興攝影

碳費及碳稅等減碳措施逐漸爲各國採納,其中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大大影響產品出口的競爭力,產業界也提出「臺版CBAM」的概念。環境部長薛富盛今(27日)對此表達肯定,也表示內部已經有討論到臺版CBAM,但因爲涉及修法,承諾2個月內可提出修法相關的報告。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請環境部長薛富盛針對「邁向碳有價時代,碳費擬定時程表及碳費審議委員會相關內容」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除了碳費制定外,產業界也希望在全球供應鏈的公平性競爭,歐盟一開始的排放交易系統(ETS)也是給了免費配額,但歐盟在公平競爭的原則下也知道一直給免費配額並非長久之計,因此透過CBAM來逐漸取消免費配額。

洪申翰指出,《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1條的進口產品購買碳權額度採自願性,和歐盟的強制性購買並不一樣,這不符合大家對CBAM的理解並不一樣。

薛富盛說,自己已經在環境部有談到要推出臺版CBAM,不過這必須啓動修法,也要行政院的支持,承諾2個月內可提供修法的相關報告,「碳費只是過渡,未來會走向碳稅」。

環境部次長施文真說,根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1條規定,事業進口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產品須取得減量額度,若買不到國內額度的話就要繳代金,代金是要和碳費一樣嗎?是要比照一般費率還是優惠費率?因此第31條要作爲臺版CBAM的母法,相關子法在操作上存在困難,現階段會從歐盟或鄰國學習其作法作爲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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